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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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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理念

时间:2019/8/26 22:56:20  点击:976


         摘要: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, 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少年司法体系 我国近年来少年违法犯罪事件 频发, 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, 而我国至今却未建立起现代少年司法制度 本文旨在借鉴美国少年司法制度中的理念, 为保护儿 童权利,预防和减少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理念上的参考.
  关键词:少年司法制度;理念;启示
  2013年年末, 一起10 岁小女孩殴打1 岁男孩的事件引起 了国人的关注。这一事件不仅让我们关注为什么这个小女孩 做出如此的行为,更让我们对国人的态度以及针对少年违法 犯罪行为的制度展开深入的思考。从实质意义上说,我国至 今仍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少年司法制度。美国是世界上建 立少年司法制度较早、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 ,因此我们通过研 究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理念,可以得到一些启示,对我国尽快 建立健全少年司法制度有所裨益。
  一 、少年期的概念 少年期是指人生中的一段时期,这个时期从外在上来看 表现为一个持续的年龄阶段,从实质上来看是指人生中的一 段心理、生理发展的特殊时期。从少年期在人生中所处的位 置来看,少年期是人一生中的基础性时期。少年司法制度是 成人社会给予少年的一种特殊的保护,它将少年违法犯罪行 为放入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中,同时关注到了儿童的福利。
  二、少年期的特质 1.易感性高:2 . 自我控制能力差;3 .易出现叛逆心理。 由于少年具有这些特质,下至家庭、上至国家都对少年的 成长、发展负有责任。少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其自 身的责任,国家、社会、家庭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,而这其中尤 以国家的责任为重。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,是从最初“ 拯 救儿童运动” 兴起,这场运动使得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——伊利诺伊州少年法院,与此同时,《无人照管、疏于 管教及罪错少年处遇和监管法令》通过并生效,慈善家和儿童 福利家们所支持的保护少年的各种理念被法律所确认,由此, 美国少年法院就在捍卫儿童权利、保护少年的思想基础上建 立,并以此为基点发展并形成了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。
  三、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理念 (一)国家亲权理念(parenspatriae ) 国家亲权是由父母亲权逐步变换而来,经历了一个由父 母亲权占绝对支配地位到以父母亲权为主、国家亲权为辅再 到国家亲权为主、父母亲权为辅的过程。
  国家亲权理念对美国少年司法制度有三个方面的影响, 第一 ,通过运用国家亲权理念,国家对少年事件的干预具有了 合法性,少年司法制度对涉及儿童福利的案件具有了管辖权, 使得少年司法制度具有了福利型的特征。第二,国家亲权理 念排斥对少年采用刑罚, 主张用矫正的方式来对待少年违法 犯罪人,这就促进了少年司法制度中的少年矫正制度的发 展。第三,国家亲权理念追求少年司法的个别化,这种个别化 是为了实现其对少年矫正和少年福利的要求,这也使得少年 司法制度与普通的成人刑事司法制度排斥刑罚个别化的追求 具有了本质性的区别,同时也确立了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刑罚个别化理念。
  (二)儿童无罪与公众责任理念 儿童无罪与公众责任理念是随着儿童期的发现和儿童观 的形成而树立的。儿童期的形成是在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这 一时期,此时人们开始意识到外部环境对儿童成长具有重要的影响,儿童期的儿童生理、心理发育尚不完善,处于迅速的 发展时期,需要大量的从外界汲取知识和经验,儿童所实施的 行为大多依靠学习和模仿,如果儿童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, 那么很大程度上要去责问其生长的环境和对其负有教育责任 的人,这就是儿童无罪和公众责任理念所产生的一个过程。 “ 儿童无罪” 支持了儿童对其行为只能负一部分责任,其所处 的环境和对其进行教育的人亦应承担责任,这就当然的树立 了另外一个理念——“ 公众责任” 理念。正是因为儿童期的被 发现,儿童特质的被认识,儿童观的形成,才使得“ 少年无罪” 与“公众责任” 的理念形成,而这两个理念的形成,要求对实施 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少年不作为普通的成人违法犯罪人来对 待,而是采用一种特殊、符合少年特质的制度来处理。因此, ” 儿童无罪” 与“ 公众责任理念”是美国少年司法制度产生的重 要依据,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对儿童进行特殊保护的依据。
  (三)社会防卫与刑罚个别化的理念 美国少年司法制度中社会防卫与刑罚个别化的理念是受 到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社会防卫的观点影响而形成。 在社会防卫方面,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理论认为首先要 改变将刑罚视为社会防卫的手段,改变传统的将刑罚视为单 纯的惩罚工具的观念。其次,认为要实现刑罚方为社会的功 能,就应当将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重点,将刑罚的矫治功能放大。再次,认为应当重视社会环境的改善,以此作为 减少犯罪的方法。最后,对于那些具有人身危险性的非犯罪 人, 以保安处分来对其实现社会控制,来实现社会防卫的目 的。
  实证主义犯罪学派关于犯罪原因的主张以及社会防卫的 观点要求实现刑罚的个别化,因此,刑罚个别化的理念的产生 是犯罪原因观与社会防卫理念形成之后的必然结果。刑罚个 别化,是指反对以离开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为标准,来科以 统一的刑罚,主张应按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科以与此相应的 不同的刑罚。由此使犯罪人能够回到社会上来的思想。
  基于刑罚个别化理念,实证主义犯罪学派实证主义犯罪 学派主张将少年违反犯罪人与成年违法犯罪人相分离,设立 独立的审理少年案件的机构和法官,实现少年司法机构的专 门化,以避免少年违法犯罪人受到成人违法犯罪人影响,同时 设立独立的少年矫正机构, 以实现减少少年犯罪人受到不良 影响的机会,可以很好的预防和减少犯罪。这一观念在美国 少年司法制度中体现非常明显,从早期的庇护所到后来的社 区矫治,都体现了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这一主张。
  参考文献:
  [1]王牧.《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》. 中国监察出版社.2010
  【2]恩里克,菲利著. 郭建安译,《实证犯罪学派》.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,2014
  作者:张璇
  单位: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 河北 廊坊 0650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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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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